为贯彻落实《关于调整农村教师任教补贴的通知》(政办〔2014〕13号)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度农村教师任教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4—2015学年度,在农村Ⅱ类、Ⅲ类、Ⅳ类地区学校(详见附件)从事教育教学岗位、在编在岗、符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相关要求的教职工。
1、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违背师德行为的申报人不享受;
2、不参加学校日常工作(正常考勤)的申报人不享受;
3、病、事假达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病、事假期间不享受。
4、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二、补贴标准
(一)累计任职时间1-10年的。Ⅱ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Ⅲ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Ⅳ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二)累计任职时间10年以上的。Ⅱ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160元;Ⅲ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260元;Ⅳ类地区每人每月补贴360元。
任职时间,以截至2015年9月1日为准。
三、上报程序
1、学校造册。学校根据教职工工作年限、学校类别和上岗情况进行造册。
2、学校审核。各校农村教师任教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对发放对象和金额进行审核。
3、张榜公示。各校在校内对每位教职工的任教补贴,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4、县教育局审核。各校把登记造册的任教补贴金额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5、上报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将审核后的补贴花名册报县财政局发放。
四、上报材料
1.2014—2015学年度农村地区任教补贴汇总表
2. 2014—2015学年度农村地区任教补贴花名册汇总表
3. 2014—2015学年度农村地区任教补贴公示影印件及公示结果(校长签字、加盖学校)
五、上报时间
各校在2015年9月18日之前将发放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材料1、2电子稿发至1293374603@qq.com 。
联系人:郭希生
附件1:农村教师任教汇总表、花名册
附件2:肥西县学校地区分类情况一览表
肥西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