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肥西县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
核减情况的公告
根据《肥西县2016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N+1”(N指该岗位选调计划数)即形成有效竞争,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现将核减情况予以公告: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计划数
已报名人数
处理结果
核减后招聘计划数
肥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仲裁工作人员
2
核减
1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