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能攻关、技术创新、技术推广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肥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肥西县2016年人才工作要点》和《肥西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肥人社秘〔2015〕184号)等文件规定,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6年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在我县技能含量较高的企业和条件较好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中择优认定1—3个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能传承方面的作用,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技术攻关,鼓励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由企业或教育培训机构中的技能大师领办,以肥西县工业产业为重点。
(一)技能大师的基本条件
指工作室的领办人,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绝技绝活并在生产、教学一线岗位上从事技能工作,有高超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丰富实践经验,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创新成果方面。有技术发明或者技术革新成果,或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教学,明显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或教学成果,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技术攻关方面。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和技术攻关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技术难题的。
3.带徒传技方面。带出的徒弟数量较多、技术较高,为培养技能人才作出一定贡献或者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一定贡献的。
(二)企业建立工作室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技能人才比较密集;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制度;提取了职工教育经费并部分用于技能人才培养;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三)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工作室的条件
有符合条件的技能大师;注重技能实训教学,技能实训场地不少于1000平米;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申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由企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肥西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
2.申办报告:包括申办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名称(格式为“肥西县+领办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包括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工作室管理制度、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和主要工作方向等。
3.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15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新闻媒体报道、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已取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的工作室不再申报。
(二)推荐。各乡镇、园区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申报名额、条件要求确定候选单位推荐上报。
四、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原则,坚持注重技能、突出实绩的原则。
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对照工作室的申报条件,通过审阅材料、现场考察、集中评议等程序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审核,择优认定。
对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符合认定条件的,正式确认。
五、支持措施
技能大师工作室所需经费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补助资金4万元,其它的由所在单位负担。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六、申报材料
各乡镇、园区可推荐1—3个候选单位(确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1人1袋,于8月31日前报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ahchxg@126.com。
七、申报要求
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企业、培训机构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载体,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各乡镇、园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指导企业完善基础条件,精心遴选大师和工作项目,确保高质量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修贵 联系电话:68828876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肥西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