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人才高地建设,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主体引才聚才的积极性,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开展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引进(海内外招聘)工作统计调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调查周期:此次调查工作的周期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在此时间段内引进的高端人才,均应纳入报表。
(二)统计调查对象:具有从事人才招聘、人才猎头、人才推荐等服务业务资质,年引才数量不少于5人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
本次调查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招聘、猎头等方式引进的高端人才,具体包括:
1.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4.年薪超过30万元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科技人员;
5.年薪超过20万元,属于人社部门发布的紧缺人才目录所列的各类人员。
三、其他事项
1.人社部门发布的紧缺人才目录主要是指《安徽省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4-2016年)》和《合芜蚌试验区生产性服务业紧缺人才开发目录(2016-2020年)》,属于此类人员的,请注明目录名称和具体分类。
2.请各地及时通知本地A级信用等级以上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求已开展此业务的机构提交业务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其中,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应写明机构规模、2015年10月以来业务开展情况、人才引进工作情况和流程等。
3.除以上材料外,应提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2年)、学历学位或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与省内外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合作)机制的协议书等。各地、各相关机构对报送材料的准确完整负责,真实准确情况将作为诚信评定和资助依据。
4.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有具体引才成果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材料统一收集汇总,装订成册,于12月5日17时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
联 系 人:黄吉
联系电话:0551-62663181
邮 箱:rstscc@163.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604室(230061)
附件:2016年度人才引进统计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