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房屋征收领域“难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肥西县高度重视,一是对标省市要求,县政府成立领导组,并组建工作专班,全程调度和督导治理工作。二是制定政策方案文件,对全县“难安置”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摸排和治理部署。三是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县自规局、县大建办以及属地乡镇(园区)等部门,压实责任单位、监管部门责任,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干好事、解难事。
通过全面摸排,共梳理出47个“难安置”治理项目,总面积495.22万平方米,共涉及33523户,须安置住房48133套。三是全力推进,2021年完成治理项目共9个,安置群众3058户,安置房屋5487套、52.37万平方米。
源头把控新增项目。房屋征收计划制定前,都要经过充分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严把不合理征迁项目准入关。
深挖盘活存量房源。深挖存量资源,全面梳理统计安置点分配下剩房源,结合下剩房源实际情况,一房一策制定存量房源处置工作方案,并通过OA系统调度,本着先急后缓,刚需优先的原则,累计分配存量房源3351套、36.86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难安置”问题。
探索货币回购安置。结合安置房源实际和周边安置房市场价格,率先在上派镇、花岗镇试点安置资格回购,引导拥有多套安置房群众主动选择货币补偿。共回购安置房源500多套,有效解决了因安置房源不足导致“难安置”和群众资产闲置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很受群众欢迎。
全面推进总包代建。充分发挥专业人做专业事优势,在2021年将23个安置点、552.52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打包给合肥城改和合肥城建两家公司总包代建(开发代建)基础上,进一步谋划将新启动的33个安置点、908.67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打包招标,着力提升安置房建设速度和品质。
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将安置点建设工作列入大建设计划,所有拆迁安置点工程建设资金全部由县财政支付,由县大建办统一调度,县产城集团公司和县财政局统筹解决建设资金,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强化政策保障措施。出台《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安置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肥政秘〔2020〕21号)和《肥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肥西县安置房竣工即交付暂行办法的通知》(肥政秘〔2021〕156号)政策文件,高效推进安置房建设和交付进度,着力提升安置效率。2021年竣工交付安置点5个,提供安置房源7363套、102.513万平方米,2022年计划竣工交付安置点25个,提供安置房源42303套、545.7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