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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肥西县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
  • 来源:肥西人才网    添加时间:2016-05-06    浏览次数:1193 次

关于开展肥西县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6〕1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条件: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原人事厅、省建设厅皖人发〔2006〕79号和省建设厅、原省人事厅建人〔2006〕381号文件执行,申报人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申报高、中级评审,时间和材料要求按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人社秘〔2016〕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初级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任职资格评审表。《安徽省非国有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下载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2、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申报非国有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用Excel格式发送到邮箱:1325023691@qq.com)(下载网站:肥西县人事人才网)。

3、简明情况登记表。《申报非国有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8份(A4纸打印)(下载网站:肥西县人事人才网)。

4、营业执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5、相关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

6、业务工作总结。申报技术员提供本专业工作总结1篇,由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7、论文。申报助理工程师,需提供任现职后发表的论文或撰写技术报告1篇,由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8、业绩材料。根据本人完成业绩提供主持或参与某项工程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施工合同、单位工程综合评定表、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结算单、监理单位出具的项目部班子成员名单、项目经理证书及项目经理手册记录、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等。

9、照片。近期半身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10、诚信承诺书。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下载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初级职称申报时间、地点和要求

1、申报时间:2016年5月20日—6月5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2、申报地址: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27室),上派镇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

联系电话:68829487

3、申报要求:为确保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由所在单位公示其申报材料,对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须由单位在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如实填写公示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对申报评审人员的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弄虚作假人员,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今后两年不得申报。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初级评审费100元/人。

附: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非国有经济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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