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现就开展公需科目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要求,我县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委托市级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具体承办培训工作。
二、培训范围、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
2016年公需科目培训根据省人社厅皖人社秘〔2015〕37号文件要求,调整为《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
培训方式:集中统一学习,每期30学时。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费用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3、培训费用:培训费、教材费合计每人150元整(由培训基地收取)。
4、报名时间、地点:从通知之日起以单位集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15日。报名时请携带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一张,填写《2016年“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培训登记表》1份及电子版(Excel格式)到县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427室)报名。
联系电话;68829487 邮箱:1325023691@qq.com
五、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好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公需科目培训学时达到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附件1: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附件2:2016年《传统文化与法治中国》培训登记表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