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的脚步声愈发临近,深圳大学重磅揭晓了2025年的高考招生规定!其中明确提出“接受调剂将不会导致退档”!详情敬请关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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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特别说明
第十一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我校夏季高考招生流程的顺畅执行,切实保障学校和考生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恪守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公正无私,并且信息公开透明。同时,招生工作全面考量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并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此外,学校招生工作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深圳大学
第四条 院校标识码:414401059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粤海校区位于我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具体地址是南海大道3688号,该地的邮政编码是518060。
丽湖校区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具体地址是学苑大道1066号,该地的邮政编码为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关于毕业证书的颁发:对于获得深圳大学学籍的学生,若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其所在专业的毕业条件,将授予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对于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标准的学生,将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至于退学学生,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者提供一份详细的学习经历证明。
在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读的学生,若满足双方院校的学位授予条件,将同时获得深圳大学与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颁发的两个学士学位。
金融科技领域的合作办学项目所授予的外国学位是金融科技理学学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所颁发的外国学位是区块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学学士;电子商务专业的合作办学项目所提供的外国学位则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理学学士。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特设了一个招生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构成,主要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进行集中管理和全面指导。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它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承担着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任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过程进行二次监督,并承担对涉嫌违规违纪行为的调查与处理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具体以各省份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一)广东省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
广东省之外的各省份,包括自治区、直辖市等,将分别进行普通类、文史类以及理工类的第一批次(即重点批次或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而体育类和艺术类的录取批次则将依照各省份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所遵循的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应的要求,均以各省公布的详细专业目录为依据。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会预留出本科计划总数的1%以内,这部分计划将用于调整生源质量以及应对考生专业调剂需求所增加的计划等相关事宜。
第十六条 其他招生类型
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高水平运动队成员、运动训练专业的学员、保送入学的运动员以及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等不同招生类别,其招生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校当年发布的具体规定进行。具体的招生措施和流程,将由学校依据相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来制定。如需了解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确立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管”的招生录取机制,切实遵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相关政策和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考生的高考分数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全面评估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素质,选拔出优秀人才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规定,生源省招生委员会需依据普通类、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不同类别,分别设定相应的录取分数线,并据此进行分类招生。
学校依据各省份的招生计划数量,结合生源的分布状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协商,共同决定查阅考生档案的具体比例。对于采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一般应将比例限制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以下;而对于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则应将比例控制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05%以下。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对于普通类考生,一旦调档成功,若其愿意接受调剂并且满足专业录取标准,则不会被退回档案。
学校认可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在高考中的投档分数,但加分上限为20分。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不对持有不同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进行加分累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相应的分数,均不适用于那些未设定按省份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类别。
第二十一条,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达标,且统考成绩触及同批次录取的分数线,并满足学校提档标准,对于普通文科和理科(包括历史和物理学科)的考生,将根据其志愿,依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而择优选拔录取。
历史或物理学科的普通文理考生,若投档成绩一致,需遵循该省既定的录取排序(投档排序)规定进行操作;若该省没有此类规定,则需依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首先考虑语文和数学的总分,其次是比较语文和数学中的单科成绩,然后是外语成绩,最后是其他科目中的最高单科成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志愿处理办法
在实施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
各省采用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在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拔优秀学生。这意味着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则依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继续挑选优秀学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专业志愿处理办法
历史与物理等普通文理学科在招生时采取专业平行志愿的录取方式,遵循“分数优先”的规则,同时兼顾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且不设定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
若广东省的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若其拒绝接受专业调剂,则会被取消录取资格;而若其同意接受专业调剂,并且满足相应的录取条件,便有机会被优先调剂至仍有空余名额的专业(即在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志愿均已录取完毕后,仍有空余名额的专业,以此类推)。
若其他省份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他们既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虽然服从调剂但不符合剩余计划中相关专业的录取条件,那么这些考生将被退回档案;而如果考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并且满足相关专业的要求,就有机会在优秀考生中优先被调剂录取。

仅限那些已填报深圳大学深圳南特金融科技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可以进行该专业的调剂申请。
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一旦成绩达标,学校将依照既定录取标准,优先挑选优秀人才进行录取。对于愿意接受专业调整的考生,将在金融科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电子商务这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五条 明确规定,对于在录取过程中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有所规定的省份,一旦考生进入候选名单,其排序原则是优先考虑分数,然后才是等级。
在广东省参加本科或专科院校及专业的报考,需满足高考总分的要求,即参加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同时,对应这三门科目所要求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也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需参照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的相关文件。
若其他省份对高中生的学业水平有特定要求,那么招生工作将依照该省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来进行。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中,选考科目的规定需依照事先发布的科目要求严格执行;同时,招生录取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的实施办法,则需依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所公布的进行操作。
第二十七条 外语语种要求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英语(含招考方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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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本科、专科
提前批/普通批
第二十八条 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若要进入录取名单,其文化课总分和艺术科目成绩必须满足省里设定的最低录取标准。对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还需额外满足我校设定的更高高考文化课录取标准(广东、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等省份为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标准,浙江省则为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标准)。若考生未达到我校规定的这一高考文化课录取标准,将无法被录取。
依据各省份的投档规定,考生档案被投递之后(对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我校设定的文化课高考录取分数线要求):
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需依据当地省级招生机构所规定的投档标准,从成绩最高的考生开始,依次向下进行录取。
若我校分配至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序列,则依据各省份各专业(招生方向)的具体招生计划,将按照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选拔录取。若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相同,则将依次参考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文化课原始分数、语文和数学成绩的高低,来确定录取的优先级。
(二)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广东省内那些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其文化课和艺术课成绩均超过了省里规定的最低录取标准,将被按照综合成绩(即排名)分配到各个专业。而来自其他省份的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则需依照各自省级招生机构设定的投档标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学校在录取考生时,其体检标准需遵循教育部、前卫生部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同时,还需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前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以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操作。对于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残障考生,只要他们满足所报考专业的条件,并且高考分数符合录取要求,我们将予以正常录取。
以下专业及其相关方向,或属于这些专业的大类,色盲和色弱者将不被录取:心理学、化学、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生物科学、临床医学、药学以及口腔医学和预防医学。
以下各类专业及其相关方向,或者包含这些专业的更广泛类别,均不招收色盲考生:涉及设计学的专业、美术学的相关领域、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以及城乡规划专业。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以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新生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结果显示不符合体检标准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学校将依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决定是否调整其专业或取消其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三十一条 对于通过夏季高考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学费缴纳和注册流程,若超过期限尚未完成注册,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需依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核。针对艺术、体育、保送、高水平运动队及运动训练等专业类别的新生,将进行专业水平的再次测试;若发现复测成绩不达标或入学前后成绩差异显著,学校将启动专项调查程序。对那些采取欺诈手段、违反录取规定的考生,以及不具备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三条 学费与住宿费
学费(不含书籍费用)依照学分制进行收取,针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所例外,其构成分为课程学分费用和学科专业费用两部分,每个学期学生的学分费用是根据其修读的全部课程学分来确定的。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的学费大约在6230元至6853元之间,按每名学生每学年计算。
(二)文史类专业:约5510-6061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约6960元/生/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约10000元/生/学年;
(五)休闲体育(高尔夫)专业:约13230元/生/学年;
深圳大学与南特金融科技学院联合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学费标准为每年每名学生八万一千五百元。
各专业的年度平均费用信息可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查阅;住宿费用为每年800至1500元,具体数额以深圳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第九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各项奖助政策,均需严格依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以及各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第三十五条 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具备相应资格的学子可以申请国家颁发的奖学金、国家鼓励奖学金,以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
(二)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
依据国家及各省份的相关规定,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有权申请国家提供的助学金贷款。
设有勤工助学职位,在相同条件下,经济状况较为困难的学生将获得优先考虑的安排。
第十章 特别说明
第三十六条 报到校区
丽湖校区设有医学部、经济学院、法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材料学院以及管理学院等众多相关专业。
粤海校区:其他专业。
第三十七条 规定,对于被金融科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电子商务这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他们不得申请转至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性质的专业就读。
第三十八条 规定,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创新实验班)、物理学(理工创新实验班)、化学(理工创新实验班)以及生物科学(理工创新实验班)等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5分,对于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来说,报考需格外谨慎。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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