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打算花钱图省事,不料差点人财两空,幸亏法院协助要回了款项!拿到调解书的小卢深有感触。最近,桃源县人民法院三阳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关于付费介绍工作引发的合同争议,不仅使求职者避免了损失,还借此案例提醒大家,找工作时切莫轻信“花钱托关系”这种做法,通过正当渠道才是正确选择。
2024年4月,小卢迫切希望找到工作,得知老万声称自己有很多关系,能够办理工作事宜,于是双方签署了《就业咨询服务协议书》。协议中规定,老万将协助小卢解决长沙地区主要银行的职位问题,成功后小卢需支付12万元作为中介费。小卢对此充满希望,签约当天就把12万元转给了老万。
但是,几个月过去了,老万答应的事情一点都没弄好。小卢好几次去问,他不是找借口就是不见面。小卢发觉自己可能要吃亏了,只好去法院告他,要老万把钱全部还回来,还得赔偿自己的损失。
案件进入审理程序,办案人员审查材料后发现,当事人签署的合同文件,资金往来的凭证,以及网络通讯的文字信息,都明确展现了争议的来龙去脉。鉴于这类通过出资谋求特殊照顾的做法,容易滋生不良社会风气,审判人员决定着重进行协商化解。

调解过程中,老万表示自己为找工作已经尽力了,只是因为招聘流程复杂所以没有成功,愿意退还一部分费用;小卢则认为对方没有履行承诺,要求全部退款并且要求赔偿。双方陷入僵局,法官点明关键:依照《民法典》,通过不正当方式达成的求职协议,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准则,法律不予认可。老万接受了钱款却没给出实在的服务,理当退钱;小卢想“抄近道”的做法本身就不对,他提出的损失赔偿没什么根据。
解释清楚道理之后,双方都明白了过错。最后商定:老万分两次把十二万元还给小卢,小卢情愿不再提别的要求。
法官提醒
应聘者须借助官方渠道、人才市场等正当方式寻找工作机会,以自身才干进行公正角逐。切莫采信“付费通关系”的许诺,此类协议缺乏法律效力,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更有可能陷入圈套。一旦产生争议,务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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