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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消防文员!性别不限,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28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

2、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考比例,经报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岗位计划;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乌翠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同时,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如下:

1、《伊春市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4、全日制中专学历须提供相关毕业证,大专及以上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各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纸质版本5张);

6、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须提供C1及以上驾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地址:伊春市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消防文员招录办公室(伊春市乌翠区翠峦镇新建路与回龙湾大街交叉口)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10月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审查

乌翠区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收报名人员材料复审通过后,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乌翠区人民政府网”中进行公布并确定笔试人选。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测试内容为消防安全相关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乌翠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2、面试

(1)面试采取试题问答,主要测试考生应急应变能力,面试时间约15分钟。

(2)考生采取当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乌翠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3、体检

由乌翠区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医院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为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政审

经公布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政治审核。

(四)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乌翠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拟放弃聘用资格的,需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请,空出的岗位,按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7个工作日。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纳入伊春市乌翠区消防救援大队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在编人员);

(三)工资范围为每人每月约4300元,(含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缴纳四险部分)。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消防文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由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消防文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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