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目前仍在限制报考期的;
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8.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1.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试卷类型等信息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为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5年2月7日9:00至2月13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报名。
报名期间,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报名人数,同时各职位报名情况将在每天上午10:00公布,供报考者参考。
(四)报名程序
1.进入报名系统。
点击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2.用户注册。
注册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上传照片。
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
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确认”按钮进行提交。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录机关负责。
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最后1个报名日报名的报考者应在当天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6.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4日24:00前通过网上支付平台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
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7.结果确认。
缴费成功或免缴手续办结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不允许再调整报考职位。
8.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一般为5: 1
定向招考职位、专业性较强、生源较少的职位以及艰苦边远地区招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3:1
公安系统法医、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监狱机关狱医等专业性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可降至2:1
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考名额或取消招考计划。
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级分类原则。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分值各150分。
《申论》试卷分级分类命制,
自治区、地市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A卷,
县(区)、乡镇(街道)级综合管理类职位使用B卷,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地级市以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类职位使用C卷。
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报考者,还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50分(卷面总分为100分的,计算总成绩时专业科目成绩乘以1.5)。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2025年3月15日、16日统一进行:
3月15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15日下午
《申论》
3月16日上午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
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成绩按三门科目成绩各自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四)笔试加分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照顾。
具体标准如下: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五)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查询笔试成绩、名次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发布后,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体能测评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一)体能测评
报考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在笔试后、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评(报考监狱系统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中执法勤务职位标准执行。
(二)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专业科目测试
全区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报考者,须参加专业科目测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方能取得专业科目测试资格。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
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由自治区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告。
(二)招录名额为2名及以下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职位面试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为3:1
招录名额为3名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2:1
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三)2025年宁夏招录选调生拟录用人员确定岗位后,不得参加2025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
(四)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日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根据招录职位特点,面试将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等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特殊紧缺人才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报考者,不进行面试。
(六)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一)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
(二)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50%+面试成绩×50%
(三)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四)公安机关特殊紧缺人才职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在自治区公务员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九、公示、录用审批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党建网、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告详情:
省考公告已发布
请大家仔细阅读公告,
选好职位,记好每个时间点,
按时报名、积极备考,祝大家顺利上岸!

今天的内容就到这啦!如有任何考公疑虑欢迎下方留言,锦鲤兄会第一时间回复!
小伙伴们,我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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