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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2025 年中考时间确定!总分及志愿批次你了解吗?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6-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沈阳2025年中考即将开始

全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日期为

6月21日—23日

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时间为

6月12日—17日

今年中考总分是多少?

如何构成?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

设几个批次?

一起来看

沈阳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沈阳市于2025年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取,并采用与自主招生(包括直升)备案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此流程的高中阶段学校涵盖普通高中(包括综合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技师学院、技工学校)。

一、报名

报名事宜由市招考办负责统筹安排,而各区县(市)招考办以及毕业生所在学校则负责具体执行。

(一)报名对象和条件

持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生;在我市拥有户籍,目前在外地学习并计划返回我市继续深造的应届初中生;以及在我市拥有户籍或初中毕业证,年龄未满18岁(即2007年9月1日或之后出生)的往届初中生。那些打算回到户籍所在区县(市)报名的初中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时间必须是在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之前。

以下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正在高中就读的学生;在2007年9月1日之前出生,且已经完成初中学业的前届毕业生;以及那些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学业或无法独立学习者。

(二)报名办法

持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生需先由就读初中向区县(市)教育局确认其学籍信息,之后在原初中完成集体报名手续。若其户籍不在就读区县(市),则可在户籍所在地区县(市)的招考办进行报名。对于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外市就读并计划返回我市就读的应届初中生,他们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进行报名。非本市户籍持有我市初中毕业证书的往届初中生,需前往其就读初中所在区县(市)的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报名。沈教委函字〔1990〕64号文件规定的杨士、北陵等两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东民、前民、和平三个社区和光辉、爱国、全胜、兴盛四个村,这些地区原属于于洪街道,现划归沙岭街道管理;同时,红旗、世代两个社区的城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在所在区的招考办报名,或者选择在挂靠区的招考办报名(杨士地区挂靠铁西区,北陵地区挂靠皇姑区);铁西区的大青乡、翟家镇、大潘镇、彰驿镇、高花镇的户籍毕业生,可以在铁西区或于洪区的招考办报名;而铁西区的新民屯镇、长滩镇、四方台镇的户籍毕业生,则可以在铁西区或辽中区的招考办进行报名。

自2027年度开始,持有本市学籍的考生需在其学籍所在地的初中学校完成中考的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需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且在报名所在地享受相应区县(市)的招生优惠政策。

二、建立考生档案

考生报名后,即刻启动考生档案的建立工作。该档案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其中,电子档案是招生院校选拔新生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电子档案是由市、区(县市)招考办以及毕业生学校共同构建的。其内容涵盖了考生报名信息、志愿填报、综合素质评估、各类考试成绩(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口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劳动教育等),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相关)、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考核、加分和照顾录取等方面的详细资料。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其电子档案资料中还需包含有关特长生的具体信息。

应届毕业生的纸质档案由其毕业院校负责建立和保管,而往届毕业生以及从外地返回沈阳参加报名的考生,其纸质档案则由所在区县(市)的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建立和保管。这些档案的内容涵盖了《体质健康评价登记表》、《学生艺术素质评价登记表》、《沈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劳动课程考试表》以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资料,还包括加分和照顾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考生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纸档案,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应届毕业生部分,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办公室以及区县(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悉心指导下,主要由毕业生所在学校承担。而对于从外地回沈的应届毕业生,这一评价工作则由他们就读的学校负责执行。依据国家及省级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我们需从思想道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修养以及社会实践等五个维度出发,实施过程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相结合的策略,对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深入细化与优化,构建学生档案,实施多角度评价,持续跟踪记录,并公开评价结果,全面展现学生的全面发展状况及个人独特才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划分包括A、B、C、D四个级别。

(二)体检

市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统一指导,而具体执行则由各区域及县级(市级)教育局负责。考生在进行体检时,应遵循国家教委于1994年重新修订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烹饪、食品制作、护士、口腔技士、助产士等专业的考生,必须接受肝功能检测,并在入学时按照各招生学校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报告。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呈现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涵盖听力与口语测试)、物理(包含实验操作)、化学(包含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包含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以及劳动等共13门课程;同时,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地方课程以及校本课程也作为考查内容。

2.分值呈现

(1)分值呈现科目。语文成绩达到120分、数学成绩120分、外语成绩120分(包含90分笔试和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成绩90分(80分笔试和10分实验操作)、化学成绩60分(50分笔试和10分实验操作)、历史成绩70分、道德与法治成绩70分、地理成绩40分、生物学成绩40分(30分笔试和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成绩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和30分终结性评价),综合计算,总分达到了790分。

科目成绩等级划分明确,音乐、美术、劳动等科目的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来展示。而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成绩则分别以“合格”或“不合格”来体现。

(二)考试形式与组织实施

省负责命题,对语文、数学、外语(不包括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包括实验操作)、化学(不包括实验操作)、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包括实验操作)这九门科目的考试;而市的职责则是统一组织这些科目的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不包含听力口语测试)、物理(不涉及实验操作)、化学(不包含实验操作)等科目采用闭卷形式的笔试进行考试;而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不包含实验操作)等科目则采取开卷形式的笔试进行考试。

八年级学生在完成学业之际,地理和生物的考试成绩将与当年的中考成绩同步进行评定,并将此成绩纳入他们次年中考的总成绩之中。初中毕业生若已获得我市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含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成绩,则不得再次报考这些科目。对于在2022年及之前取得我市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的考生,其地理成绩将按原始成绩计算,而生物学成绩则按原始成绩的4/5进行折算(考生分数需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需四舍五入)并纳入中考总分;而对于在2022年之后取得我市八年级地理和生物科目考试成绩的考生,其地理成绩和生物学(含实验操作)成绩将直接以原始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将依照《沈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2025年沈阳市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意见》(编号沈教通〔2025〕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沈阳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工作的通知》(沈教通〔2025〕41号)中明确指出,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应严格依照该文件要求进行。

本次体育与健康考试依照《沈阳市教育局发布的针对2025年沈阳市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部分的实施要求》(文件编号:沈教通〔2025〕54号)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高中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评,涉及美术(绘画)和足球两项,全市范围内进行统一测试;而其他特长生项目的测评工作,则由各招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关于特长生的具体工作方案,将另行制定。

音乐、美术以及劳动等课程由市级部门统一管理,具体执行则由各区域的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在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以及地方和学校特色课程方面,各区域教育管理部门需遵循市里的统一规定,对所属学校进行指导,并要求学校在评价学生时,将过程性评估与最终评估相结合。

(三)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时间定于6月21日至23日。具体的时间表具体如下:

(四)面试及加试

招生院校承担面试及加试的组织任务,负责发放面试及加试的合格证书,同时负责解决相关遗留问题。面试及加试活动结束后,院校需在七日内向市招考办提交面试及加试合格的名单。

中等职业学校报考者需参加由招生院校决定的面试、加试,包括专业、内容、时间以及具体要求,这些信息将与招生计划一同对外公布。若面试或加试未通过,考生将不得报考该学校(专业)。

五、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活动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策划与协调,而各个区县(市)的招生考试办公室则负责具体执行。

高中招生阶段,志愿填报共分为四个等级,具体包括:第一等级、第二等级、第三等级以及第四等级。

首批涉及的对象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以及它们的分校或校区,此外还有综合高中。其中,综合高中涵盖了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沈阳市工业技术学校、沈阳市辽中区职业教育中心和沈阳市中医药学校等六所学校的普通高中班级。

特长生在美术(绘画)这一领域(不包括零基础学生)可以填报5个平行志愿,而其他特长生项目则需按照顺序填报4个志愿。

统招生提前批次中,仅设置一个志愿选项。考生可以选择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或沈阳市第二中学中的任意一所学校进行填报。

沈阳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_沈阳高中录取分数线_沈阳2025年中考时间表

指标到校生提前批次设有四个平行志愿,考生可以选择报考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以及东北育才学校双语校区这四所院校。

统招生包括公费和自费两种,以及指标到校生,共设有15个平行志愿可供选择。考生在填报本批次志愿时,可以挑选除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以及东北育才学校双语校区之外的其他学校。

第二批次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家及省级层面的改革项目,这其中包括省县级职教中心的转型工作,以及发展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

国家与省级改革项目(包括省县级职教中心的转型)所设立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将设立三个平行的志愿选择。

(2)技师学院:设3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涉及的对象主要包括一般高中和综合高中。其中,综合高中类别涵盖了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康平县职业教育中心以及法库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等四所学校的普通高中班级。

特长生类别中,美术(绘画)专项(不包括从零开始学习的学生)提供了两个平行志愿选项,而其他特长生类别则配备了两个依次排列的志愿。

(2)统招生(含公费统招生和自费统招生):设6个平行志愿。

4.第四批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1)一般中等职业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2)技工学校:设3个平行志愿。

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采用“3+2”的教育模式,此类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

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定于6月12日至6月17日,期间考生需通过互联网进行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填报。在填报过程中,考生需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规定的招生区域和资格要求进行选择,若不符合这些规定,所填报的志愿将不被认可。只有通过普通高中特长生专项素质测试并达到合格或以上成绩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特长生志愿,且所填报的学校和项目必须与通过该测试的合格学校及项目相匹配,否则志愿填报无效。对于持有国际学生身份的考生,其填报的志愿必须针对那些有资格接收国际学生的学校,否则同样视为无效。考生务必仔细检查由区县(市)招考办打印的志愿表中的各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之后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家长)需一同签署姓名;签署完毕后,志愿表上的信息将不得进行任何修改。若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录取受到影响,责任将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家长)承担。志愿填报完成之后,已由考生和监护人(家长)签字的志愿表需提交给区县(市)招考办进行存档和查验。

六、评卷与成绩发布

评卷任务由市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执行,而具体的评卷规则将另行确立。

中考成绩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领取成绩单。若考生对成绩存有疑问,可在规定期限内前往区县(市)招考办申请成绩复核。评卷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最终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

七、录取

招生录取事宜由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和执行,而针对初中起点的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即“3+2”教育模式)的院校录取工作则由省级招生考试办公室独立负责执行。

(一)录取原则

对德、智、体、美、劳五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进行择优选拔。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其分校、校区等学校的考生,音乐、美术、劳动教育成绩需达到B级或以上(包括B级),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地方及校本课程成绩需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需达到B级或以上(包括B级)。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包括省级及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转型,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的录取设定了最低分数线;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普通高中录取,各自独立设定了最低分数线;综合高中则单独设定了最低分数线;对于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学校有权自行决定分数线,或者采用全市统一的普通高中或综合高中的最低分数线,但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得低于综合高中的最低分数线。市级及以上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及美育特色学校,在组建队伍时,可以适当放宽中考成绩的录取标准,但该标准不得低于综合高中设定的最低分数线之65%,且这一信息需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标注。

报考普通高中时,包括美术(绘画)特长生(不含零基础)、统招生提前批、指标到校生提前批、统招生(含公费和自费统招生)、指标到校生等类别,若成绩相同;对于报考普通高中特长生(不包括美术(绘画)特长生中的零基础学生),在志愿和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备优先录取资格者将优先被录取;若优先录取资格相同,则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数学、语文、外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三科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若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多个区域,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这些区域共同构成了一个招生区域,该区域被简称为“九区”。在九区内,普通高中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面向全市招生,而科技特长生和统招生则仅限于九区内招生。至于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普通高中,则是在各自所在区域或市域内进行招生。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普通高中中,那些未完成统招生计划的学校,可以针对九区内尚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进行补录。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以及沈阳市第二中学等,这些由省市直属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包括分校和校区),将在九区内进行指标到校生的招生工作。区县(市)内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其分校、校区,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个学校。这些指标按照初中学校进行分配,而那些不符合指标到校生录取条件的考生则不参与这一录取过程。综合高中的招生范围与当地同级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二)录取顺序

高中时期,学校依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的顺序依次进行招生。在第一批次中,学校先录取特长生,接着是统招生提前批和指标到校生提前批,然后是统招生(包括公费和自费统招生)以及指标到校生。进入第二批次,学校将依次录取国家及省级改革(包括省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示范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第三批次招生中,学校将特长生、统招生(包括公费和自费两种)的录取顺序排列。而第四批次招生则依照一般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顺序进行录取。

(三)录取(备案)办法

沈阳市第一中学的航空实验班与大连市第二十三中学的海军航空实验班,根据省教育厅的指示,正面向全省范围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男性进行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将综合考虑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以及空军和海军招飞机构的评估结果,由这些机构共同进行综合评定,最终选拔出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航空实验班实行提前招生,那些已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人不得同时被其他院校录取。

首批涵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市级标准化高中以及它们的分校或校区,还有综合高中。

特长生在美术(绘画)项目中(不含零基础),其录取将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并遵循“分数优先”的规则,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同时,录取将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并依照招生计划进行。对于其他特长生项目,录取将依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同样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不足,将优先考虑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id_1962387710]

招生学校编制的特长生招生简章需遵循全市高中招生规定,区县(市)所属学校需经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并向上级市教育局报送备案。而省、市直属学校则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一旦招生简章通过审核或备案批准,学校需立即在官方渠道公布,同时市招考办也会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统一公布。

统招生提前批次选拔中,考生成绩是关键考量因素,我们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我们会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依照招生计划,选拔出最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根据考生所取得的分数,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从高到低排列考生名单,并依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依照招生计划进行选拔,优先录取优秀学生。辽宁省实验中学、东北育才学校浑南校区、沈阳市第二中学以及东北育才学校双语校区在指标到校生录取过程中,其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各自学校公费统招生录取分数线25分以下;若各初中学校未能完成指标到校生的招生计划,则优先在本区域内通过统招方式完成,若区域内统招仍未达成目标,则将剩余计划转为九区统招。

统招生包括公费和自费两种,以及指标到校生。录取时,依据考生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会参考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选拔录取。需要注意的是,指标到校生并没有单独的录取分数线。对于各初中学校未能完成的指标到校生计划,将予以取消。

第二批次涉及国家及省级层面的改革项目,包括省县级职教中心的转型发展,以及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的创建。

国家与省级改革项目,包括省县级职教中心的转型,旨在建设发展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录取过程中,将依据考生的成绩进行排序,优先考虑高分考生,并依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招生计划中有面试或加试要求,考生需通过相应的面试或加试。

技师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会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会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并按照招生计划,选拔最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4.第三批次:一般高中、综合高中。

特长生在美术(绘画)领域(不包括无基础者)的选拔中,依据考生的整体成绩,依照“分数优先”的规则,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而对于其他特长生项目,则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则从第二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招生学校未能按分数线上完成的名额,公办学校将这部分名额转为本校当年的公费统招生计划,而民办学校则将其转为本校当年的自费统招生计划。

统招生类别包括公费和自费两种:首先,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其次,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接着,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筛选;最后,根据招生计划,选拔出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5.第四批次:一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一般会依据考生的成绩表现,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选拔,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同时依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招生计划中要求面试或加试,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面试或加试。

技工学校在录取过程中,会依据考生的成绩表现,依照“分数优先”的规则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同时,会尊重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根据招生计划,挑选出最优秀的学生进行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补报志愿和补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备案办法另行制定。

实施现场局域网录取程序。通过计算机局域网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处理,并生成新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在录取现场对考生的录取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录取工作的完成。随后,根据录取结果,学校将打印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必须加盖招生学校的公章或专用章,否则将视为无效。

招生学校对于那些未经批准,超过两周未报到的新生,可以认定其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此类新生名单必须在9月15日之前提交给市招考办。对于有空缺招生计划且有意进行补录的民办普通高中,市招考办将统一负责组织补报志愿和补录取工作,补录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原有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招生院校需对新生进行详尽核查,若发现任何不符合录取标准的情况,应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备案。

八、加分及照顾录取办法

对于烈士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时,将根据他们的报考意愿给予优先录取的待遇。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及辽宁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辽宁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编号辽教发〔2013〕72号),符合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将依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教育优待政策。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辽宁省教育厅转发的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应急发〔2019〕7号)的规定,对于符合要求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将依照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教育优待政策进行执行。依据《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的临时措施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符合规定的伤残军人、因公殉职军人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军人子女在报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时,将获得10分的录取加分照顾。

符合《辽宁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公政〔2024〕25号)的相关规定,公安英模的子女若报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将享受20分的录取优惠;而对于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若报考上述学校,则可享受10分的录取优惠。

根据《辽宁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优待工作的通知》(辽司发〔2024〕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报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的司法行政机关英模子女,将给予20分的录取优惠;而对于因公牺牲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时,则可享受10分的录取优惠。

严格执行《辽宁省关于保护与奖励见义勇为者的条例》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加强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13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见义勇为者及其因见义勇为而牺牲或致残的子女,在教育方面给予与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同等的优待政策。

6.在援藏或援疆工作期间,包括那些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的教师,以及归国华侨及其子女、海外华人及其子女、台湾同胞及其子女,若报考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将享受10分的加分政策,以利于其录取。

加分申请及录取照顾资格的办理期限定于6月10日至6月18日,超时将不再接受处理。

军人子女如符合优待条件,需由其父(母)军提出申请,该申请将经其所在部队师级或以上政治机关审核确认,并颁发相应证明。确认及证明文件公示于部队内部后,需报送至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进行审核和汇总。具体而言,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需前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相关手续。符合优待政策的消防队伍成员的子女信息,将由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收集,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随后由该支队政治处进行审核和汇总。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各自将汇总后的名单提交给市招考办。

其他符合加分及特殊录取条件的考生需填写《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并携带相关证书、复印件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前往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手续的办理。公安烈士、英模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需前往市公安局办理相关审核手续;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以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子女则需至市司法局办理审核手续;见义勇为者及其因见义勇为而死亡或致残的子女应前往市政法委办理审核手续;入选中组部计划、由辽宁省委组织部选派的援藏、援疆干部人才的子女应到市委组织部办理审核手续;符合《辽宁省援藏援疆教师支教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援藏、援疆教师子女(需经省教育厅身份认定)应至市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归侨、归侨子女以及华侨子女应至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由各区县(市)侨务办公室负责将材料送至市侨务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台胞子女则需到市台联办理审核手续。审核一旦通过,考生需将材料提交至区县(市)招考办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区县(市)招考办会将考生的相关资料录入电子档案。同时,证书的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沈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及照顾录取资格登记表》将被放入考生的纸质档案中。最后,区县(市)招考办还需将加分及照顾录取的名单上报至市招考办。

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对外公布全市范围内获得加分和特殊录取待遇的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日。各毕业院校需同步对外公布本校所有符合上述加分和特殊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

考生所获得的各类加分和优待录取政策,均涵盖在相应批次的录取学校范围内。考生在享受这些加分和优待政策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在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其综合成绩给予相应的优待录取。

(沈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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