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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还了1万元,到底算本金还是利息?桂平法院审结案件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5-06-25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若出借人与借款人未对还款内容达成一致,当借款人支付的款项不足以覆盖全部本金与利息时,这笔还款究竟应视为偿还本金还是利息?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此类民间借贷争议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

还了1万元,是本金还是利息?

张斯(化名)与杨金(化名)是同窗之谊。2022年4月,张斯因经营生意急需资金,向杨金借款13.93万元,并承诺会连本带息归还。考虑到两人多年的同学情谊,杨金通过银行转账,分多次将借款汇入张斯的账户。张斯在借款到账之后,立刻向杨金出示了借条,并要求对方签字和按指印确认,同时双方商定,还款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之前。

一开始,张斯承诺会按时归还借款,然而到了还款期限,他却以种种借口推脱。在杨金多次催促之下,张斯终于在2022年9月向杨金归还了一万元。到了2024年9月,杨金发现借款迟迟未能收回,于是将张斯告上了桂平市人民法院,要求张斯偿还其本金13.93万元,并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来计算逾期产生的利息。

在法庭辩论中,双方就2024年2月所归还的1万元款项,究竟是本金抑或是利息,展开了激烈的争执。

杨金提出,他在提起诉讼时已将利息的计算方法更改为依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来计算。鉴于张斯的借款期限已超出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故而张斯先前支付的1万元实际上属于逾期支付的利息。至于13.93万元的本金以及剩余的逾期利息,张斯尚未全部偿还。

张斯辩解道,他与杨金原所签订的借款协议并未对还款的先后顺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他所归还的这1万元理应被视作本金。

双方各执己见,最终法院应如何判决?

法院:先息后本,法律有明确规定

桂平法院经过审理,基于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所提交的证据,确认了张斯与杨金之间的借款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借条中,双方明确规定了还款的时间和利率,但并未对还款的先后顺序作出安排。由于张斯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的承诺,这构成了违约行为,他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法院指出,对于合法债务,理应予以偿还。在本案中,张斯与杨金之间的借款合同期限已经到期,张斯有义务归还本金,并依约支付利息。鉴于双方对于债务偿还的顺序没有明确约定,法院需依据法律规定来填补这一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还款的优先顺序是先支付利息,再归还本金。具体而言,债务人在完成主要债务支付的同时,还需承担支付利息以及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若其支付金额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则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偿还:首先,支付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其次,支付利息;最后,偿还主债务,即本金部分。张斯与杨金在借款事宜中已对利息计算方式达成共识。若双方对于债务偿还的先后顺序未作具体约定,那么张斯提前偿还的1万元理应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其向杨金支付的利息。

因此,法院裁定张斯需向杨金归还借款本金十三万九千三百元,并基于此金额支付后续利息。判决宣布后,涉事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正式生效。

【法条链接】

_本息偿还顺序_本息还款顺序约定不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 规定,债务人在完成主要债务的支付后,还需承担支付利息以及实现债权所需的相关费用。若其支付无法覆盖所有债务,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应遵循以下顺序进行偿还:首先,支付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其次,支付利息;最后,偿还主债务。

【法官说法】

为什么“先息后本”是普遍规则?

确定还款的先后顺序,这会对借贷双方的权益产生一定影响。不论是借款还是放贷,双方都应事先签订一份“君子协议”。在借条中,必须清晰注明出借人、借款人、借款及还款的具体时间、借款的利率以及还款的具体方式。若涉及担保人,担保人还需在借条或借款合同上签字并盖章,详细说明担保的具体形式,以防止自身陷入法律纠纷。

为什么“先息后本”是普遍规则?

首先,法律依据非常清晰;其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对还款的先后顺序作出了具体规定,即利息应优先于本金进行偿还;此外,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民间借贷,还涵盖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二是交易习惯得到认可。在日常生活里,银行发放的借款合同往往规定采取“先付利息,后还本金”的还款模式。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若合同中对某些事项缺乏明确约定,可依据交易习惯来解释。鉴于此,“先付利息,后还本金”的还款方式在法律上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第三点,着重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对利息的期待是其应得的回报,同时利息也代表了资金使用的代价。优先偿还利息这一举措,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那么,借贷双方应如何避免纠纷?

在开始借贷过程之前,必须对利息的数额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不论是口头协议还是书面合同,借贷双方都必须对利息达成一致。若借据中未对利息进行具体标注,债权人在日后可能遭遇无法有效主张利息权益的困境。

其次,需详尽描述借条的具体内容。借条上需清晰标注出借方、借款方、借款的具体日期、还款期限、借款的利率以及还款的具体方式。若存在担保人,担保人需在借条上亲自签名并盖章,同时还需注明担保的具体形式。

务必留存凭证。借贷双方必须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转账凭证、对话记录等,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梁微 陈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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