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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问答” 第233期:在中国境内服务的外籍人士,是否必须缴纳社会保险?
答:需要。依照《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三条之规定,合法注册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法律框架内雇佣的外籍人士,须依照法规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与个人应按规定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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