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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10名公告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3-12-14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河北新闻网7月27日电(河北报记者董畅)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暂行办法》 《河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2011〕9号),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数量

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10人。 各相关单位招聘岗位、数量、条件等详细情况,请参见《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3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3日出生) 1979 年 3 月 1 日)1 月 1 日或之后出生)。 岗位条件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详见附件1)。 外国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要求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一)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考入普通高校、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18、2019届全国统一招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间未确定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2020年留学回国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以及留学归国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教育部门在2018年和2019年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人员。

2.对于需要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尚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照“先就业、后就业”的相关规定报考。领取证书”; 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内主要从事辅助工作,取得专业(执业)资格之前; 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劳动者,应当依法终止劳动合同。

三、岗位条件中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在石家庄市任职且2020年任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含2017年及以前选拔的任职3年以上的)年并被考核为合格以上在职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三拥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服务”计划”。 为基层四个项目服务的人员可视为在服务地有户籍。

4.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大陆取得全日制大学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均可申请。

5、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时间的计算方法为:自2020年8月3日起,每12个月累计工作时间按一年计算。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条件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以2020年8月3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7、应聘者不得应聘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应聘者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检职务,以及有直接上级、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人员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不得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事项。”

(三)下列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党籍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与社会”发布。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每位候选人仅限申请一个公共机构的一个职位。 为避免后期报名期间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8:00

付款时间:8月3日9:00至8月11日18:00

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基本程序:

1、注册准备工作。 请应聘者在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相关政策及岗位要求。

2、注册账号。 进入网站,点击“考生注册”,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 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注册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 也是考生确认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 必须记住并妥善保存它们。

3. 填写信息。 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您要参加的考试名称,然后输入注册链接。 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石家庄市2020年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及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信息及报名信息为要求,并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审核。

4.提交审核。 考生“提交审核”后,在审核结果反馈之前,信息将被锁定,无法修改。 一般情况下,审核员会在24小时内在注册系统回复审核结果。 若申请“审核未通过”,您可以根据失败原因修改信息或更换职位重新提交审核。 如果申请“审核通过”,您将进入付款流程,且信息无法再修改。

5. 完成付款。 报名费每人100元。 考试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付款方式:支付宝、银联。 特别提示:确认“付款成功”后才视为注册完成。 未按时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6、查看岗位削减情况。 该职位的报考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必须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 若未达到该比例,则按比例减少该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申请该职位的候选人被减少或取消。 ,您不能再次申请其他职位。 减少、取消职位的通知和公告将于8月15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对于减少或取消报名的考生,报名费和考试费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减免注册审查费的对象和方法。 免报名考试费的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人员。 具体流程为:报名预缴→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款。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和扶贫手册。 城乡低保家庭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或低保证明。 材料应拍摄照片格式(含个人信息的内容必须清晰可见),并附上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8月3日9:00至8月11日18:00。 经审核同意减免的,注册审查费将在缴费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退回缴费账户。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在考前5天内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教育类8月24日9:00后,健康类、综合类9月7日9:00后) ,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检查”《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 填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方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黑白或彩色)。 逾期考生未填写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承诺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笔试准考证》载明参加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在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时实行承诺制度,承诺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对隐瞒、遗漏、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的,将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 ,并按照规定和纪律处理。

2、笔试时间、地点。

教育岗位:8月29日上午9:00至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至16:00“专业科目”。

健康与综合岗位:9月12日上午9:00至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至16: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位于石家庄市。 考生必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场次准时参加。

3.笔试内容。 笔试涵盖2个科目,以闭卷形式进行。 所有问题都是客观的,每个科目满分 100 分。 “公共基础知识”是公共科目; “专业科目”分为教育类、健康类、综合类三类。 考生应根据应聘职位类别参考相应科目。 教育学考生的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健康考生专业科目为《健康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基本医疗卫生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 综合考生的专业科目是“职业能力考试”。

4. 确定笔试成绩和分数线。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专业科目”×50%。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通过的考生,按照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最后笔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也将进入资格审查名单。

5、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教育类考生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将于9月4日公布,健康类、综合类考生9月18日公布。 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资格审查

9月20日至9月21日,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市级职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地点为石家庄市淮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乘坐市内3、36、39、49路到市政府)人才市场站); 报考县(市)、区)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地点将在网上查笔试成绩时公布。

进入资格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并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报名材料等。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参加定向招聘的候选人除提供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明及复印件,以及县有关部门提供的在职服务证明原件(服务所在的城市、地区)。 ,证明上须注明任职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状况。

资格审查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责任。 资格审查不合格、主动放弃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笔试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生。

(四)面试

进入教育面试的考生为10月12日9:00至10月16日18:00。进入卫生和政府系统综合面试的考生为10月19日9:00至10月23日18:00,进入党群系统综合面试的考生,可于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8:00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具体面试地点、时间及其他安排和要求请参见《面试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面试结果每半天后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有基层工作经历者或有基层工作经历者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具有较长的基层工作经验。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文件检查和审查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进行审查,审查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被检查人员应当配合提交检查所需的人事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材料审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同岗位、同面试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依次递补。 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更换。

(八)公告及聘任

考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合格的,将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无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调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公示中举报有问题且有确凿证据,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举报有问题但目前难以核实的,暂停聘用直至作出决定经核实并得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录用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5、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登记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的失信行为。 应聘者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的要求,并对所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凡有诈骗行为的,将追究其责任。

2、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若因沟通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检验、换发等,后果自负。

3.考生须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或不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您的证书丢失、被他人盗用或因个人原因信息被恶意篡改,影响招聘,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4、2020届应届毕业生,就业时学校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颁发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 招聘信息条件中,要求应聘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执业护士3年)。 候选人可以申请。 报考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职位的应聘者,可以按照以下说明进行申请: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和面试,但尚未得到认可并颁发证书的应聘者经相关部门批准,可根据自身情况先行登记。 。 资格审查时,只能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考察阶段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并在考察阶段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聘用资格将被取消。 注册时,资格证书标题栏填写:“XX级XX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待认证颁发”。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报考时,考生可参照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研究生培养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中有关岗位条件中专业类别的问题。 《职业院校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咨询请联系各招考单位(各招考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相关问题请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0311- 12333、网上报名操作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可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热线0311-89631762/89631753。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形势突然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工作安排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

附录:

1.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党群系统咨询电话.xls

3.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及安全须知.doc

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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