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在读的研究生,且这些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高校的分校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以及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和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曾有过犯罪经历且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0日-3月28日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地点在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行政楼二楼的 208 人事科。
邮箱报名的邮箱地址为 byefyrsb@163.com,并且需要上传全部报名材料。
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只有收到医院发送的回复邮件,才可以视为报名成功。如果在资格审核结束时没有收到回复邮件,就可以联系 0472-3169518/3169863 进行确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原件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学位证原件也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要提供研究生在读证明以及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近期更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且这些报告在有效期内,包含本科阶段以及研究生阶段。
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并且要包含本科阶段以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信息。
(5)专业资格证原件。
个人将《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5 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填写好。此表为一式两份。
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若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企业职工且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就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且要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会在人才引进工作的整个过程中进行。如果在任何一个阶段,或者在录用之后发现报名者的条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那么都将一律取消其资格,并且责任由报名者本人来承担。
资格初审工作由医院承担,医院会依据个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来进行资格初审,同时也要对审核结果负责。倘若报名者在填报信息时出现错误,那么由此所导致的一切后果都需要由报名者自己来承担。资格初审的结果会当场通知报名者,对于通过邮箱报名的情况,则会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来通知报名者,并且还会在医院的网站上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并且是由医院来负责的。那些通过了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的时候,需要携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5 年人才引进报名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会在后续进行通知。资格审查的结果将会在现场告知报考人员。报考比例若低于 3:1(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经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以进行适当调整,且调整后报考比例不得低于 2:1。
(三)面试
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其采用结构化面试加实操的方式。面试是以线下现场的形式来进行组织实施的。面试组的考官构成有 7 人,本单位的考官数量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三分之一。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未达到 2:1 比例要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经过包头医学院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设定了 80 分(含)为最低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需不低于最低分数线,才能够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全程进行录像,并且会永久保存以备查验。面试成绩会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四)体检及考察
由医院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此次体检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来开展。如果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那么就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其录用资格会被取消。倘若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复检,那么就会组织这些人员到其他医院去复检一次,并且以复检的结果作为最终的依据。只有当体检合格之后,才会进入到考察的环节。
医院成立考察组,且考察组成员不少于 2 人。考察内容主要涵盖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等方面情况,还包括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同时要考察其是否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采取审核人事档案等多种方式,如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同考察人员面谈等,并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并且,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 1 次。
(五)会议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体检结果以及考察结果,医院党委进行研究,并且报包头医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了拟引进人选名单。该名单在医院网站以及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需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且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于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其引进资格;对于有严重问题但在当下一时难以查实或者难以予以否定的,就先暂缓引进,等查实并且作出结论之后,再去决定是否引进。
(六)办理聘用
公示后没有异议,就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包头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如果对某些人员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这些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人才待遇
(一)纳入包头市事业编制管理。
备案岗位聘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包头市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临床护理岗位引进人才若获得副主任护师以下的职称,那么能够参照在编人员的标准来内聘十级岗位(包含低职高聘的情况)。
临床护理岗位引进人才时,会依据学科建设以及实际工作的需求,同时结合个人的意愿来分配护理岗位。
耳鼻咽喉科医师入职后给予 2 万元岗位绩效,临床护理岗位入职后也给予 2 万元岗位绩效;耳鼻咽喉科医师入职后给予 3 万元科研启动金,临床护理岗位入职后同样给予 3 万元科研启动金。
四、其他事宜
引进人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 5 年,这里包含试用期。当服务期满后,就会被纳入常态化管理。在服务期内,不能通过辞职后再引进的方式,将其引进到市内的其他事业单位。并且在服务期内,除了组织进行调整之外,原则上是不允许进行调动、借调、提前离岗或者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的。对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情况,要解除聘用合同并将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情况,同样要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同时,要将相关人才待遇退回医院,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
引进人才要实行试用期制度。如果引进人才是初次就业,那么试用期为 12 个月;要是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通常不超过 3 个月,要是情况特殊,是可以延长的,但最长不能超过 6 个月。试用期是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的。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就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就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制度。在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期间,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于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是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5 号令)来执行的。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需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等相关规定。要坚持标准条件,对操作程序进行规范,严肃工作纪律。需做到信息公开,做到过程公开,做到结果公开,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这一要求,对于那些因为资格审查不够严格而出现的问题,只要一被发现,就必须要严肃地进行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0472-3169518(医院人事科)
(五)监督电话:
0472-3169512(医院纪委办公室)

原文链接:
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人才引进公告
我院于 1957 年开始创建。如今,它已发展成为一家综合性的三级甲等医院,具备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多种功能。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以此来有效缓解医院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的能力建设,提升在国家绩效考核中人员类别方面的指标。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助力全市医疗高地的建设。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秉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依据“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了岗位公开的举措,允许人员自愿申报,采用择优选拔的方式来确定用人。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5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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