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受刑事处罚的期限还没有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并且还没有作出结论。
3.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被开除公职的;
5.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近 5 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近 5 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8. 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现役军人;葫芦岛市机关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聘用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需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来执行。
1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等方面来考核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
公告分别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以及兴城市人民政府官网上统一发布。后续的通知类事项,会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进行发布。
(二)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5 日。具体时间为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报名地址在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其位于临河大街 30 号,具体在一楼大厅。
4. 报名所需材料:
《兴城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考生需按照表格内容如实进行填写,本人签名处不能由他人代签。
《兴城市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承诺书》规定需进行手写签名。
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复印件,这里面包含了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还有学信网在一个月内查询到的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 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海外的院校,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例如:具有职称的证书、具备执业资格的证书等。
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和教育部历次发布的当期学科指导目录中的专业不一样时,就需要提供毕业院校的专业类别所属证明。
在职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若已离职,则可提供离职证明。在确实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情况下,可在体检时进行提供。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档案若仍保留在毕业院校,那么《未就业证明》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来出具;档案如果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进行保管,《未就业证明》就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需填报真实有效的信息。若发现材料虚假,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 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
6.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面试考核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兴城市卫生健康局一起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的合格分数线设定为 75 分。如果没有达到这个合格分数线,就不能被聘用。
有关面试的要求将在兴城市政府网站(网址)发布公告。
面试成绩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式进行计算。首先,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然后,按照本岗位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出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果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就以有效评委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值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果平均值相同,就以有效评委中的最高分来确定;如果最高分也相同,就另行采取加试的方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了体检工作,该体检工作在具备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开展。体检工作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来组织实施。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后,若考生对体检结论存在疑问并要求复检,那么在接到体检结论后的 7 日内,可以书面形式向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在考生提出申请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复检的内容是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被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兴城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调查了解,对其道德品质进行调查了解,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调查了解,对其工作实绩进行调查了解,对其人事档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且对考察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结束后,兴城市卫生健康局出具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时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就会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且要把结论以及依据清晰地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会统一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期是 7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公示无异议,就为相关人员办理备案手续。而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兴城市卫生健康局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开招聘的人员需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通常不超过 6 个月。如果是初次就业且签订 3 年以上聘用合同,试用期则为 12 个月。国家若另有规定,就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就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就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即《兴城市引进硕士研究生办法(试行)》所规定的安家补贴以及购房补贴等。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设定为 5 年,这里包含试用期。并且在服务期内,不允许申请辞职,也不允许进行交流。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纪律得到严肃对待,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也严禁徇私舞弊。整个过程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就会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同时,会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其所在的学校、单位或街道(社区)。并且,会将其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系统。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来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辅导培训班。本次考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考生在从报名开始到拟聘用人员公示这段期间,要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一直保持畅通,这样才能便于进行联络。如果因为所留下的通讯工具不畅通而无法联系到,那么所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报考人员不可以报考聘用之后会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关于具体的回避相关规定,要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
在体检环节,若因体检不合格导致应聘资格被取消,不再进行递补;在考察环节,若因考察不合格导致应聘资格被取消,不再进行递补;若应聘人员自愿弃权,不再进行递补;若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不再进行递补;以及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也不再进行递补。
在招聘期间,若考生不按照所发的公告去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弃权。
6.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为 0429-5889006,此电话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可拨打咨询。
兴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公告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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