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来自辽宁大连的一位网友通过视频爆料,指出其疑似患有精神疾病的邻居频繁携带刀具到访,对该网友的家门进行砍伐,并伴有踢打行为。
女邻居持刀上门(视频截图)
画面中可见,在5月28日当天,一位女子手持一把菜刀来到门前,嘴里念念有词,紧接着情绪激动地用脚猛踢房门,同时举起手中的菜刀进行砍伐。
6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刘女士已在社交平台上删除了相关视频内容。她于6月1日发布新视频,透露大连市公安局已正式受理案件,并将她送至精神病院接受鉴定,预计鉴定报告将在7天内完成。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连续多次尝试联系大连市公安局,但截至稿件完成,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当事人刘女士发声(视频截图)
刘女士在社交平台上表示,她并非本地居民,入住该小区已有整整一年。视频中出现的女子是她楼下的邻居,这位邻居时常声称刘女士通过脑电波辐射对她进行脑控。不仅如此,这位邻居还曾多次在刘女士家门口乱扔垃圾、破坏门上的对联,甚至用刀划伤门扉。
刘女士透露,在购置房产的过程中,前房主与中介并未透露与楼下邻居的争执,事发之后,她也曾考虑过出售房产并搬离,在此之前,社区及派出所已对该邻居进行了多次口头劝导和心理支持。
极目新闻记者向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夏雨坤律师进行了咨询,夏律师指出,视频中女子手持菜刀堵门并大声叫骂、拍打门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人身安全的威胁,并非必须等到有人被砍伤,警方才有权介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威胁公共安全或对公民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且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患者,若存在继续对社会构成威胁的可能性,相关法律允许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据此,警方拥有执行这一执法权力的能力,并将此类人员送至精神病院接受相应的鉴定程序。
夏雨坤律师指出,在刘女士购房过程中,前房主及中介机构未透露的若干关键信息,涉及房屋所有权、物理状态等多方面重大缺陷。刘女士邻居可能存在的心理问题,并不属于房屋本身存在的问题,故不属于卖房时必须公开的信息范畴。若在刘女士购置房产前,频现邻居挥舞菜刀封堵门户的情况,则说明前房主及中介机构对房屋存在重大缺陷未如实告知,刘女士有权要求他们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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