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所骑乘的电动车辆,绝大多数属于机动车辆范畴。若一切顺利,自然无妨,但一旦发生意外,便会带来诸多不便。这位在送餐行业辛勤工作多年的骑手,向红星新闻记者如是表述。
新华社消息,自2008年国内首单网络订餐问世以来,外卖行业迅猛发展——骑手数量突破千万,日均配送量超过八千万单,相关消费额超过十万亿。在这庞大的市场背后,受制于平台算法和规则,外卖员驾驶超标电动车超速行驶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2025年6月8日,沈阳,辽宁,美团平台的送餐员正在执行他们的外卖配送任务,画面由视觉中国提供。
近期,红星新闻记者经过整理发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诸多案例表明,由于外卖骑手驾驶的电动车超出了标准,一旦在送餐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往往会将涉事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依据“无证驾驶机动车”作为免责条款拒绝赔偿,从而导致了外卖骑手面临难以获得赔偿的困境。为了争取应有的赔偿,部分外卖骑手不得不选择走上法律诉讼的道路。
红星记者运用“外卖服务、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法院判决”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展开检索,结果显示,仅2025年一年,相关案件就超过450件。在这些案件中,部分诉讼是由于保险公司以外卖骑手未取得电动车驾驶许可为由拒绝赔偿,从而引发的。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定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从判决生效到事故发生的时间跨度,短则数月,长则一年有余,这一时差无疑对外卖员及其他事故受害者权益的维护产生了影响。
在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中,一位律师指出,针对超标电动车事故后所导致的保险赔偿难题,为了维护外卖骑手及其他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平台、外卖骑手以及保险行业等各方需携手合作,从制度层面进行优化、提升意识、改进服务等多个方面着手,以实现全面改进。
01
“超标外卖电动车”的保险赔付困境
今年五月二十七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案件的二审裁决文书,其中涉及美团外卖骑手在配送途中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行人不幸身亡。然而,保险公司以“外卖骑手所使用的电动车被交警部门定性为机动车,并纳入了‘驾驶机动车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为由,拒绝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外卖骑手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必须履行其赔付责任。
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表明,美团外卖的配送员在配送途中与行人发生了碰撞,导致行人不幸离世,然而,涉事保险公司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裁决,齐某是恒讯公司旗下“美团”外卖平台的配送员,其主要职责是提供上门预约服务。恒讯公司为齐某投保了针对预约上门服务的责任保险,该保险专为互联网项目定制。2024年8月9日晚上22点50分左右,齐某在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由南往北行驶至明珠花园小区门口时,不幸与由西向东穿越马路的行人王某某相撞,导致王某某经治疗后不幸去世。该起事故发生时,齐某正在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唐河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在调查后出具了事故认定书,明确指出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而王某某则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之际,齐某与遇难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共识,最终决定向家属支付赔偿金三十三万元。
在这起事故里,齐某已投保,然而人民财险深圳公司作为承保方却予以拒赔,其依据是齐某所使用的电动车被交通执法机构判定为机动车,因此落入了“驾驶机动车不予赔偿”的免责条款之中。
齐某决定将人民财险深圳公司告上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认为,鉴于齐某在送外卖过程中不幸遭遇意外事故,应当依据保险合同纠纷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齐某所骑的电动自行车被判定为机动车,考虑到美团外卖员这一职业特性,速度是确保平台与骑手不违反合同的关键。齐某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双方所购买的保险属于特殊保险,是专门为执行“美团”、“美团外卖”或美团指定客户配送任务的骑手定制的。然而,由于既不能将电动车视为机动车,又不能认可C1驾驶证可以驾驶机动车,因此对人民财险深圳公司的抗辩理由不予采纳。
据此,唐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人民财险深圳公司需向齐某支付保险赔偿金26万元整,同时驳回了齐某的其他诉讼要求。
一审判决既出,保险公司随即提起上诉,其主张事故车辆已被交警部门明确判定为机动车。一审法院却以“职业特性”为依据,否认了这一性质,此做法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在商业保险合同中,关于“驾驶机动车不予赔偿”的条款,其免责依据直接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机动车的定义,构成了法定的免责理由。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过程中作出判断,指出保险合同中并未对“机动车辆”这一概念作出具体说明,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涉案的车辆(即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免责条款中所提及的“机动车辆”类别。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免责条款被视为格式条款。在保险合同中对于“机动车辆”的定义没有明确约定时,应当依据一般人的理解和辨识能力来判定,“机动车辆”应被理解为具备普遍机动车特征的车辆,包括其外观和动力系统,并且这类车辆能够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照等相关手续。该条款所指的“机动车辆”系指持有有效驾驶证及车辆牌照的汽车,不包括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依据技术参数鉴定,并按机动车处理的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在本案中,情况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责条件,因此,人民财险深圳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赔偿的职责。
最终,南阳市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记者在整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时发现,外卖骑手在投保后送餐过程中遭遇意外,保险公司以“驾驶机动车辆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偿的情况并非罕见。
红星新闻通过“外卖服务、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法院判决”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展开检索,结果显示,仅2025年一年,相关案件就超过了450件,其中不乏因保险公司以外卖骑手未持有驾驶电动车许可证为由拒绝赔偿而引发的诉讼案件。
红星记者运用“外卖服务、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法律判决”等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展开检索,结果显示,仅2025年一年,相关案件数量便超过了450起。
在这些案例中,外卖骑手所使用的电动车因其速度与质量特性被视作机动车,保险公司据此援引免责条款拒绝赔偿。而外卖骑手驾驶超标的电动车发生事故后,导致保险赔偿陷入困境,此类情况已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今年6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来自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判决内容表明,2024年2月17日,汪某某以兼职“骑手”的身份,受雇于歙县的一家公司,担任送餐员,为“美团外卖”平台提供订单配送服务。2024年2月26日晚上10点02分左右,汪某某受歙县某家公司派遣,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执行送餐任务时,不幸与一名酒后驾车的轿车相撞,导致汪某某受伤。交警部门判定汪某某在此次事故中并无责任,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汪某某未持有驾驶机动车所需的证件”为借口,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面对这一情况,汪某某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红星新闻记者在整理众多已生效的裁判案例时发现,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然而,这些生效判决的作出时间与事故发生时间相隔较短的时间,可能是几个月,也可能是超过一年,这一情况对外卖员本人以及其他事故受害者权益的维护都产生了影响。
02
外卖电动车为何“狂飙”?
红星新闻经过深入调查与实地走访,发现保险赔偿难题的根源之一,在于那些在改装或购置阶段就已超出标准的电动车,这一问题不容忽视。
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统计资料表明,我国电动自行车的总拥有量已经突破了3.5亿辆的大关。这类交通工具与外卖行业对便捷出行工具的需求高度契合,自从外卖行业问世以来,外卖配送员和电动车便几乎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搭配关系。
外卖行业的平台算法、时效性以及安全问题,依旧频繁地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
2025年6月18日,重庆,美团外卖 图据视觉中国
为了实现平台算法的优化,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任务,并显著提高代步工具的性能,即通常所说的对电动车进行速度和续航能力等方面的升级改造,这几乎成为了外卖员们的普遍做法。
解除速度限制成为可能,无论是销售电动车的商家还是维修店铺,这一措施都得到了实施。续航问题同样得到了妥善解决,目前市场普遍采用更换电池的方式,且提供了多种容量供消费者选择。在采访过程中,多位外卖骑手均向红星新闻记者表达了这一共识。
若依照速度标准来严格界定,骑手的电动车辆大多可归类为电动摩托车;一旦发生意外,由于缺乏合法证件和牌照,在责任划分及保险索赔上都会变得相当棘手。这位在送餐行业工作了许久的快递员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若不改变或弃用超标的电动车,他根本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订单。在送餐过程中,他常常以每小时三十至四十公里的速度骑行,有时甚至能达到四十至五十公里。
田凤武律师,北京观韬(郑州)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指出依照相关法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为25公里每小时,电机功率上限为400瓦,整车重量上限为55公斤。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才能被认定为非机动车,驾驶者在骑行时无需持有驾驶证。电动自行车若超出规定标准,则应被称作电动摩托车,此类车辆归类于机动车范畴,通常我们所说的“超标电动车”即是指此类电动摩托车。
今年一月,新华网发布了一篇报道,聚焦超大城市如何应对电动车管理挑战。报道中指出,经过改造和放宽速度限制的电动自行车,其速度能够提升至40公里每小时以上,部分车型更是能达到每小时80公里以上的惊人速度。
电动车的速度极快,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潜在的安全风险。众多外卖骑手表示,他们在送餐途中遭遇过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为了抓紧时间,发生碰撞的情况实属正常。”
交警表示,电动车的速度限制一旦解除,便引发了诸多问题,诸如行驶过快、无视信号灯、随意变道、逆行等行为,这些因素在送餐员驾驶过程中频繁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03
如何解决保险赔付困境?
田凤武律师指出,在司法实践中,若超标电动车改装后发生交通事故,因其技术参数超出非机动车标准,往往会被认定为机动车。一旦被认定为机动车,事故责任比例将显著增加,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者相较于非机动车驾驶者,承担着更重的道路交通注意义务和法律义务。在事故理赔环节中,若车辆被认定为机动车,保险公司便会因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而直接拒绝赔偿。即便在日常行车过程中未发生交通事故,若超标电动自行车被交警判定为机动车,驾驶员也将面临无证驾驶的法律风险,包括车辆被扣留、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田凤武律师指出,针对超标电动车事故引发的保险赔付难题,平台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优化保险体系、提升保险金额、拓宽保险覆盖面、细化保险条款、规范合同签订流程、强化管理和监督、构建风险评估体系、监督保险理赔等手段,以维护外卖员的合法权益。外卖骑手需增强保险认知,掌握保险相关资讯,主动留意保险细则,并在行车过程中遵循交通规则,以降低事故概率。在保险领域,保险公司可以采取改进产品策略、推出定制化保险方案、提升赔付速度、强化风险预防措施、构建风险评估体系、深化与外卖平台的协作等手段,与外卖服务平台携手推进风险管理,有效减少事故发生频率。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的胡永平律师指出,外卖服务提供商应承担起首当其冲的责任,并在保险配置及管理模式上做出优化。首先,在选择保险产品时,不应仅仅追求低廉的价格,而应与信誉良好、偿付能力强的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保险方案。同时,要确保保险的覆盖范围能够包括外卖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比如车辆相撞、第三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货物损坏等情况。同时,促使保险公司研发专门针对超标电动车的保险方案,并具体界定条款中电动车性质的判定标准,以防止因车辆属性界定不清引发的理赔争议。此外,对保险合同的签订程序实施严格规范。
红星新闻记者就超标电动车造成的理赔难题,联络了多家外卖服务提供商,意图探询他们在处理此类事务上所采取的措施。部分平台透露,据他们所掌握的情况,涉及的相关案例最终都由保险公司进行了赔偿。
红星新闻记者观察到,众多地区已开始采取措施,针对超标电动车问题进行整治。
澎湃新闻报道,在今年的6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重要信息。自2025年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在积极推动针对非机动车乱骑行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这一举措使得全市范围内涉及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数量同比下降了5.1个百分点。此外,相关部门还对7家外卖平台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对40家配送站点实施了罚款。对那些因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而造成车辆高速行驶、对事故发生产生显著影响的商家,将依法将其列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自2025年起,上海警方已对超过2100起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其中已有9家非法改装商家被确认为事故责任方,并接受了相应的追责处理。
在此前,根据新华网的消息,《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于2024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该规定着重强化了对超速行驶、非法改装、随意闯红灯以及违规停放和充电等交通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并明确指出,若有人为他人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将需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广州交通警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指出,为了确保外卖骑手的工作和收入不受速度限制条例的干扰,该部门计划与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共同约谈配送服务提供商,敦促他们改进算法设计,增加配送时间弹性,并切实承担起法律责任及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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