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官方发布通报,指出释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涉嫌挪用和侵占项目资金及寺院资产;他严重违反了佛教戒律,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私生子。目前,他正接受多个部门的联合调查。这一消息迅速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时也将少林寺商业化的争议再次推向了舆论的焦点。
此前,关于“释永信外逃”的传闻虽已得到官方的辟谣,然而,公众对少林寺商业化发展的诸多疑问依旧持续存在。这次官方的公告,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从法治的角度出发,重新对宗教商业化的现象进行深入的思考和审视。
少林寺的商业化进程与特定历史时期紧密相连。自改革开放以来,实施“以寺养寺”的政策,为寺院的商业化拓展提供了空间。1982年,电影《少林寺》的火爆上映,使得少林功夫成为了一个具有广泛文化影响力的象征,同时也为少林寺的商业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释永信担任主持期间,少林寺的商业化步伐显著加快。少林寺已成功注册700余项与自身名称相关的商标,其业务触角广泛,涵盖了众多行业。该寺通过设立文化传播公司,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文化机构、授权武术学校,同时进行跨领域合作,推出多样化商品,涉猎动漫、药店乃至海外房地产等领域,其商业帝国持续扩大。旗下企业通过优化股权结构吸引投资,商业模式也在逐步向高附加值领域转变。然而,在这一连串的商业发展历程中,众多行为与法治的基本原则发生了显著的矛盾。
在法律角度进行细致分析,少林寺的商业化进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首先,嵩山少林景区的门票费用较高,若所谓的“天价香火”和“高价开光”等现象确实存在价格欺诈或强制销售的情况,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外,寺内进行的商业推销活动,也可能违背了宗教场所的管理规定。少林寺常住院虽为非营利组织,然而其关联的商业公司运营和资金流动却不够公开透明,这一做法违背了宗教场所的财务管理规范,很容易引发贪污腐败的问题。此外,众多“少林”商标被授权给多家第三方企业生产商品,由于监管不到位,这些商品的质量良莠不齐,此举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少林这一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我们应当以理性的态度审视宗教场所商业化所遭遇的挑战。古寺的修缮、僧侣们的生活保障、宗教文化的延续以及抵御外界对宗教文化的侵害,这一切均需充足的资金保障,而仅凭香火与捐赠往往难以支撑。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当下,商业化确实成为传播宗教文化的一种有效手段,然而,这绝不能以损害法治为代价。
为了打破这一僵局,我们必须坚持法治原则。首先,应当确立核心宗教区域的非盈利属性及其宗教的至高无上地位,依照相应的法律条文,严禁在核心区域内进行直接的商业交易以及过度的商业推广。其次,应将盈利性的商业行为限定在关联企业内部,并且通过法律手段明确宗教事务与商业运营之间的界限。此外,需设立严密的财务管理体系,依照法律规定,定期公开关联企业的运营状况、财务收支等详细信息。同时,要明确商业所得回馈宗教活动、文物维护、僧侣教育及公益慈善事业的分配比例和具体数额,并接受公众监督,以保证财务活动始终遵循法律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严谨地进行品牌授权工作,对合作伙伴进行严格挑选,并构建了一套全面的质量控制与文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我们优先扶持那些能够充分展现少林文化核心价值、制作精良且具备积极文化传播作用的项目,以法律手段确保品牌价值的维护。此外,可以参考国际上的成功案例,尝试引入“善经济”的运作模式,比如推广有机农业、传承传统手工艺等产业,并将所得收益投入到公益项目中;同时,开设价格公道、信息透明的禅修活动、养生课程等,强调文化传承和精神层面的体验。务必保证各项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促进商业运作与宗教文化传承之间的健康互动。
释永信因违法事件被官方公布,这为宗教团体敲响了法治的警钟。商业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有序进行。只有宗教机构坚守法治的底线,才能在现代社会中实现持续发展,传承并发扬宗教文化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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