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分局在同一天内开出多张罚单,针对保险行业的违规现象展开严厉打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均未能幸免,他们涉及的违规行为涵盖向投保人提供合同规定之外的额外利益、虚构费用支出、未按照规定进行录音录像等众多典型问题。
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额外利益而受到8万元的处罚,当时担任银保管理部经理助理的姜崴因责任难逃,也受到了警告并需缴纳2万元罚款。调查揭示,该公司通过微信转账、现金返还等手段秘密地向投保人提供额外利益,这种现象在银保渠道中相当普遍。追溯历史,富德生命人寿的此类违规行为并非个例。近一年内,其旗下多家分支机构违规不断,监管红线被频繁触碰。
6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布了对内蒙古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金罚决字〔2023〕10号)。在这份文件中,指出富德生命人寿的代理人鲍永梅在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时,于销售了两份保单之后,通过微信向投保人进行了转账操作,并违规提供了保险合同中未约定的额外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通辽监管分局对鲍永梅实施了警告措施,并对其处以4000元的罚款,作为行政处罚。

延长时间跨度至2024年9月,辽宁分公司因对投保人进行欺诈行为,遭到21万元的罚款处罚,当时担任副总经理的贾书魁个人被罚款7万元;而在同年8月,重庆分公司因伪造财务报告并向其他机构输送非法利益,被处以45万元的罚款,总经理徐红永及副总经理陈宏冠分别被罚款10万元和5万元;龙岩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以骗取费用,被罚款6万元;承德中心支公司则因编制虚假文件、非法套取资金,被罚款10万元,公司总经理朱学军和副总经理郎占国均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频繁出现的违规举动,反映出富德生命人寿在业绩压力之下对合规原则的忽视,同时也暴露了其内部管理失控的严重状况。
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问题,共被罚款12万元,其中时任副总经理高雷被罚2万元,银保部经理郭亮被罚1万元。监管部门的调查揭示,该公司通过虚构费用科目,非法套取资金,这笔资金被用于支付渠道佣金和客户返现。尽管这种做法在业界并非首次出现,但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违规的金额之大、操作之频繁,已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极大关注。自2009年成立以来,这家省级机构在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多个领域开展业务,但合规问题正逐步损害着市场的信任。
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同步对银保渠道的业务进行录音录像,遭到了12万元的罚款;同时,时任的副总经理刘新也因个人责任被罚款2万元。依据监管部门的规范,银保渠道在销售过程中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这一措施旨在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该公司部分业务并未遵循该规定,导致销售误导的源头难以查证,这种违规现象在监管部门的检查中尤为突出,暴露出某些机构在追求业务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对内部控制流程的处理显得草率。
三家金融机构在同一时间遭到处罚,此举使得银保渠道的种种乱象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作为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关键来源,银保渠道长期以来饱受“回扣”、“补贴”等不良现象的困扰。在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案件爆发之际,银保渠道正处于“开门红”的冲刺阶段,一些机构为了达成业绩目标,不惜采取冒险行为。而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在虚报费用的操作中,揭示了费用管理方面存在的失控风险。大家人寿的录音录像违规,更凸显内控流程的形式化倾向。
观察业绩数据,这三家在吉林市场的机构都遭遇了发展瓶颈。富德生命人寿吉林分公司自开业至今,累计保费收入已达到33.5亿元,不过近期的增长速度有所减缓;合众人寿吉林分公司作为一家地方性机构,其市场份额难以实现突破;而大家人寿吉林分公司虽然成立已有十多年,但业务范围依旧局限于长春等主要城市。在行业转型的宏观环境下,众多中小型保险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常常陷入一种“以成本换取业务规模”的不良循环。
监管机构采取严厉措施的背后,反映了保险行业致力于回归其保障本质的政策指引。自2025年起,吉林监管局已对18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处罚,累计罚款超过300万元,这些处罚涉及虚构中介业务、误导投保人等八大类违规行为。这种“零容忍”的立场,正迫使整个行业重新塑造合规文化。但富德生命人寿在追求合规的道路上,面临着诸多挑战。公司频繁遭遇违规操作及监管部门的惩处,这一现象凸显了其在合规性管理方面存在的根本性问题,而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公司面临的整改任务艰巨且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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